| 云浮市委、市政府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充分发挥房管部门在住房建设的职能作用,调动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摸清情况,兑现政策,落实措施,抓好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初步建立起新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
一、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取得初步成效
云浮市是由县级升格为地级的山区市。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建设十分重视,千方百计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通过实施安居工程、教者有其居工程、医者有其居工程等民心工程,以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货币分配制度,加快住房建设,缓解了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企业转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等因素,部分企业职工特别是城镇低保人员的住房困难还比较突出。据统计,2003年底,云浮市城镇符合住房特困户标准的(指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有269户,共960人。其中,市城区68户,共239人;罗定市78户,共263人;新兴县71户,人数276人;郁南县34户,人数119人;云安县18户,人数63人。
两年来,我市通过腾空的直管住宅用房、改造旧公房、新建廉租房等形式逐步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并对特困户实行减免房租。经市政府批准,新建成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00元,陈旧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0元,仅为市场租金价格的1/3。至2003年底全市利用腾空的直管住宅用房和新建成的廉租房共解决了98户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占全市城镇住房特困户总数的36.5%。市城区今年4月安排了20户特困户住上了刚建成的两幢廉租房,通过腾空直管住宅用房安置了16户特困户入住,已解决了36户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占市城区住房特困户总数的53%。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过去两年,我市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缓解了城镇特困居民住房难问题,为群众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受到市民的普遍好评。我们在工作中体会到:
1、党委、政府重视是做好解困工作的前提。云浮市委、市政府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问题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2002年7月和2004年3月分别颁发《关于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问题的意见》和《云浮市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市长是责任人,负责抓落实,房管部门是负责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牵头单位,国土、财政、规划、建设、民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是协助单位。我市房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建立起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房管所直接抓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使各项落到实处,确保整项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2、摸清住房特困户基本情况是做好解困工作的基础。我们认识到要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必须首先摸清特困户住房真实可靠的情况,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廉租房建设方案和计划,让合符条件的特困户住上住房,真正达到解困的目的。我市的做法是,市政府通过《云浮日报》、云浮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城镇居民发出通告,要求符合城镇住房特困户条件的居民,带备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书,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由单位出具证明书,证明其居住面积、经济收入等情况,到房管局房管所填写《住房特困户申请审批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后,房管局会同民政和居委会等单位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住房特困户条件的,经审批后,分别在《云浮日报》和云浮电台、电视台公示,在公示期间(15天)没有异议的,按有关政策和居住情况分期分批予以解决住房问题。这样,我们既摸清了住房特困户的基本情况,又使解困工作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各界反应良好,为逐步解决特困户的住房难问题奠定了基础。
3、多渠道筹措房源是做好解困工作的关键。针对我市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廉租房房源:一是利用腾空的直管住宅用房作为廉租房;二是拆建老改造旧危公房作为廉租房;三是新建廉租房。通过以上三种形式,至今年四月底,我市共腾空直管住宅用房53套,拆建改造老旧危公房35套,新建廉租房20套,已分期分批安排给城镇住房特困户居住。
4、部门支持是做好解困工作的重要因素。我市直管住宅用房少,仅仅靠腾空直管住宅用房是不能满足住房特困户需要的,还必须通过新建廉租房来解决。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房管部门抓好廉租房建设,各职能部门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落实解困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廉租房建设的各项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供电、供水、电信等企业负责的配套设施优先安排,并只收材料费,降低了建设成本。民政、居委会等单位协助做好住房特困户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发生变化,超过规定条件的住户及时反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由于部门大力支持,市城区的廉租房建设进展顺利,今年3月,位于解放东路的两幢廉租房已竣工交付使用,位于竹园路的两幢廉租房已完成3层主体工程,今年底可竣工交付使用。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云浮是山区市,经济欠发达,财政较薄弱。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靠城市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向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由于财政投入廉租房建设比较困难,影响了我市城区特别是下属各县(市)廉租房建设的顺利进行。
根据《云浮市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实施方案》,云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用两至三年时间,通过新建廉租房,腾空直管住宅用房,收购空置商品房等多种办法、多种渠道,基本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市城区计划共建5幢共70套廉租房,新兴县政府已在县城北大洞开发区无偿划拨13028平方米土地作为解困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城镇北门路兴建3幢解困房,目前正进行前期工程,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分别动工兴建,全部工程完工后,可解决新兴县城镇特困户的住房难问题。罗定市和郁南县将通过拆建改造老旧危直管公房,争取在2005年底前基本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
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是一项民心工程政德工程。我们决心在云浮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继续把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问题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早日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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