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箱由中共广东省纪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律检查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员办公室设置。

 

举报须知:

  一、本信箱受理范围:涉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直属单位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二、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填写明确。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四、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我们将为您保密并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