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2009-05-13 下午 14:05:47   来源:广东省建设厅   总点击数:10524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现将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受委托行政机关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省建设厅不再受理下列行政许可项目,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请到当地地级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

 

序号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受委托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依据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地级以上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

2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3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核准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4

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按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的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5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地级以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令第412

6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地级以上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令第412

7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

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令第412

8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委托行政机关:广东省建设厅

 

OO九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谢允平
    相关新闻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5-15]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8项)(粤府令第128号) [2-6]
更多相关......

网站介绍 | 网员服务 | 入网申请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网员服务电话:(020)87251124 广告业务电话:(020)87250041 传真:(020)87251025
粤ICP证020025    粤ICP备0800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