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粤机编办[2000]190号文的规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接受省建设厅授权,行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及其管理等行政职能,并接受省建设厅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定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解释等具体管理工作,指导省工程建设定额的执行,指导编制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结算,受省建设厅委托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标底的编制审核工作,按规定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审标、评标、定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