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房地产项目的分标方式(续)
这种项目分标方式的特点是:
1) 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这种平等承包方式,一方面业主有多次招标,需要充实的时间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作保证,才能做出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另一方面业主在没有固定组织文化的房地产项目管理和协调中,有较多的问题需要介入,且还要对和承包商 之间的相互干扰而引起的问题承担责任。所以,这种房地产项目组织的管理和协调是比较困难的。管理和协调主要是通过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协调分配,达到对权力和利益的协调分配。如果项目的责任体系不完善,那么就会造成项目组织之间争执较多,索赔较多,工期延长。
2) 在大型项目中,采用这种方式,业主将面对项目的多个承包商(包括设计单位、供应单位、施工单位),这不仅使业主直接管理承包商的数量太多,管理跨度太大,而且容易造成项目协调困难,造成项目混乱和失控,造成业主管理费用的增加,甚至导致总投资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
3) 分阶段的平等承包,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干预。同时,项目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如专业设计、设备供应、专业工程施工等之间存在制约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保证项目工作的质量。
转贴于: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4) 这种方式,使项目计划和设计的主线较为清晰明确,使各承包商的项目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在各自的范围内一般不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混乱状态,从而使各承包商通过工作过程和权力的制衡,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制约机制,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但是,如果业主不是项目管理专家,或没有聘请得力的咨询(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的项目咨询(监理),则不能将项目分标太多,否则容易造成项目实施中的混乱状态。
(2) 总承包(统包,一揽子承包),即“设计-建造-交钥匙”项目,是由一个承包商厄尔尼诺增长全部工作,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以及管理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承包商直接向业主承包全部项目责任。当然总承包商可以将项目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或工作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