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位业主集体起诉,要求华景新城房产公司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六十位业主集体起诉,要求华景新城房产公司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前后共两批(第一批48户,第二批12户)广州华景新城业主起诉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2006
5月左右,业主与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出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华景新城陶然庭苑尚景新寓的房产给业主,约定于2007630日交房,房款大约60万元左右。合同签订后,业主付清了房款,但是该公司无法按时交房,直到200710月初才通知业主于同月1718日收楼,大多数业主在上述日期收楼了,少数业主因为开发商不具备交楼文件以及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稍微延后收楼。后来双方就延迟交楼赔偿多次协商,并委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13710862950)协商,开发商最多大约赔偿约三年半的物业管理费(具体每户不同,普遍大约是这样的),这达不到业主的底线。业主遂正式委托王律师将诉讼材料递交到天河区法院。两批业主先后于20085月、8月立案。第一批共47户(另有一户是延迟办证诉讼,共48户)的诉讼案件于2008109日下午230在龙口西路(好又多往北30米)天河区人民法院三楼第九法庭开庭。第二批业主开庭时间等法院通知。(广州房产律师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