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园林处将江滨公园的溜冰场这一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擅自圈起收费经营属违法行为

     江滨公园是几年前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供广大市民休闲的公共场所,园林处负责代表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包括绿化等维护工作。在其中开设任何收费或租赁经营项目都需市政府批准,收费标准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调查,溜冰场改造和租林赁承包经营,未有正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文,未公示,属违法经营。另外,该设施自投入使用以来,音响分贝过大、场内人群糟杂、每天嚎叫声到半夜不止,严重扰乱周边群众的生活,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也损害了江滨公园这一政府民心工程的形象。


      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顾全大局对此问题尽快进行整改。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