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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的通知

粤建质函〔20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和人员提供服务,我厅决定对安管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平台及登录方式

  自2024年1月15日起,启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考核系统”),网址:https://210.76.85.130/zjtKsgl/public/index。现用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原考核系统”)自2024年1月15日起停止使用。

  (一)考生个人端。新考核系统增设个人端,包括“考试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及管理”模块。其中,“考试管理”模块包含个人档案管理、打印准考证、查看成绩等功能;“继续教育培训及管理”模块包含免费继续教育培训和查看培训档案等功能。

个人端登录方式:登录新考核系统首页→点击“考生个人端”→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人脸识别”,完成核验后进入新考核系统。

  (二)企业管理端。企业端与原系统功能一致,包含“考核管理”和“证书管理”等模块。

  企业端登录方式:登录新考核系统首页→点击“企业管理端”→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核验,完成核验后进入新考核系统。

  二、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由企业报名调整为考生录入报考信息,企业核实后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根据准考证要求参加考核。

  (一)考生录入报考信息

  考生登录新考核系统考生个人端,其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自动获取,个人证件照、学历、职称等相关信息需考生在系统中填写完善。

  (二)企业提交报考申请

  1.企业登录新考核系统企业管理端,选择报考人员和考试类型。

  2.企业填写经办人信息,核实考生个人档案信息(如考生基础信息错误,需考生登录个人端进行更正;如系统未能获取考生当月或上月社保信息,需企业按提示上传考生的参保证明)。

  3.企业选择考试班期后提交报考申请。

  (三)其他事宜

  在原考核系统报名的考生,使用原考核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但不符合新版电子证照核发要求的考生(如外省存在有效证书、所在企业已存在其他法人A证等情况),成绩保留至2024年3月31日,到期后成绩失效。

  三、增加继续教育功能

  新考核系统增加免费继续教育栏目,安管人员可自主选择相应内容进行线上继续教育。现行的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继续保留,培训学时数据由各培训机构在新系统上提交,属地住建部门审核后上传至新考核系统(线上培训机构学时审核由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负责)。

  安管人员应每年度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2024年1月15日前已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仍然有效。

登录继续教育栏目方式:安管人员登录“新考核系统考生个人端”→点击“继续教育管理”→进入继续教育平台→完善个人档案→选择培训课程→参加培训。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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