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我厅将于近期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领范围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二、换领时间

  自2024年3月29日起启动换领工作。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如资质证书上还有其他资质的,换领资质的有效期单独标注,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三、换领流程

  (一)涉及施工总承包二级、勘察设计乙级、监理乙级资质的换领工作,由我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可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换领证书”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换领申请,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制发有效期1年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

  涉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换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换领流程。

  (二)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向有资质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延续。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四、其它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相关事项后,形成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请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于3月26日前将《“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行政审批流程配置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

  (二)2024年3月29日起至企业完成证书换领前,暂停办理国发〔2021〕7号文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跨市变更。企业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需在完成资质延续后,才能申请办理重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变更、跨市变更等事项。

  (三)属于部级权限的应按程序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作由我厅负责办理。

  (四)我厅委托广州、深圳市住建主管部门实施的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换领工作仍由广州、深圳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五)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自企业取得本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起算)。持有换领范围内勘察设计和监理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相应资质,有效期5年。

  (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结合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5日 


大家都在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近期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自2023年2月20日起,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全面启用新版电子证照。在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通过办理相关业务换发为新版电子证照的,原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统一承担国垂系统和省垂系统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辅助性工作。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衔接,现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和人员提供服务,我厅决定对安管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业新闻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发布 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等相关工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粤府〔2022〕70号)要求,我厅将恢复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和证书核发工作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理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职能分工,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7号),我厅将调整部分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办理事项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的公告

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 15-88-2022。本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广东省标准《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15-88-2011同时废止。

行业新闻

继往开来 开拓进取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12月27日上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成立大会在隆重热烈的气氛中顺利召开。成立大会以“继往开来 开拓进取,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播放了反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在调整改革中干事创业历程的专题片,传达了省委编办文件和省领导在专报上的批示精神。

行业新闻

始终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 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 为广东走在前列、真正挑起大梁展现住建担当——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2月2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布置2024年工作。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补录功能进行升级。

行业新闻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思想 建新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广州开启

4月16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思想 建新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广州举办第一场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行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