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意见,以及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勘察诚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勘设协字〔2022〕13号)的要求,为推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我会决定开展会员单位工程勘察诚信评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日—12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登录协会官网(www.gdkcsj.com)选择“行业服务”栏目的“诚信系统”上传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四、评审方式
(一)自评,企业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诚信单位评估实施细则(详见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
(二)初评,相关分支机构或委托部门对照评分细则及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估;
(三)现场考察,初评后,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到申报企业所在地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核查资料;
(四)评估委员会对上报资料及考察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形成初步评估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评估内容、评估步骤、信息管理、成果应用、评估标准等要求详见《广东省工程勘察诚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二)系统上传的勘察合同具体金额等敏感信息可以隐藏处理,现场考察时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六、联系方式
郭工,020-83234856;颜工,020-83513411;
肖工,020-83602912。
附件:1、工程勘察诚信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2、广东省工程勘察诚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1日